马耳他|连体婴儿的悲剧:想要救活姐姐,就只能杀死妹妹,这算不算谋杀?( 二 )


【 马耳他|连体婴儿的悲剧:想要救活姐姐,就只能杀死妹妹,这算不算谋杀?】可以说,如果当时这两兄弟只留下来一个,那么,结局可能也会完全不同,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也是一个悲剧,很令人唏嘘了。
马耳他|连体婴儿的悲剧:想要救活姐姐,就只能杀死妹妹,这算不算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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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出生时还活着,分离手术之后,却成了另一个存活的“牺牲品”,这样的情况下,到底算不算是谋杀呢?
从儿童医疗的角度上来说,父母的确是具有决定权的,但是,却并不能决定生死,除非可以证明,这么做的合法性,那么,“连体婴儿”的一命换一命,才不算是谋杀。
马耳他|连体婴儿的悲剧:想要救活姐姐,就只能杀死妹妹,这算不算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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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医生的角度来说,他们在手术之前,也会判断这两个孩子到底哪个能存活下来,然后会给出建议,最终选择权,也是由父母决定,而这对于父母来说,就是一个非常痛苦的选择了,但是,如果不分开两个都活不了,分开了至少能活下来一个,也就只能选择杀死一个,保住另一个了,而这种无奈之举,并不是“谋杀”,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