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聊城70所幼儿园入选省级示范( 三 )


三、其他规定
(一)收费方式 。
1.保教费按月收取 , 也可本着自愿原则按季度、学期收取 , 不得跨学期收取 。
2.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 , 每月应根据儿童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 , 按月结清 , 多退少补 。
3.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 , 即时收取 , 分项列明 , 据实结算 。
(二)退费办法 。
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退学(转园)、请假的 , 保教费根据儿童实际在园天数按月计退 , 全月未在园的 , 全额退还当月已收保教费;累计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 , 向下取整天数 , 下同)的 , 按已收保教费的50%计退;累计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 , 不退费 。 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 , 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 , 所收费用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计退或抵顶后续收费 。 伙食费按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 。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退费根据幼儿园和儿童家长签订的包含收费退费办法的协议约定执行 。
(三)有关要求 。
1.幼儿园提高收费标准 , 只限于入园的新生 , 老生继续执行入园时的收费标准;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 , 老生新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财政、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
3.幼儿园要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牌 , 向社会和儿童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 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 2021学年仍执行原标准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 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 , 按最新文件执行 。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29日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东昌府区|聊城70所幼儿园入选省级示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与小编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