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2022年青岛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有什么变化吗?( 五 )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 ,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 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止) 。 ②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 , 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至入学所在区市公布招生报名时间止) 。
鼓励探索积分入学招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 , 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 , 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 ,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进一步优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 。
(五)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流程
1.完善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 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一网通办”的基础上 ,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 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 , 优化数据端口 , 不断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 , 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 。
2.实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 。 2022年起 , 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 。 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 , 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 , 经学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
二、招生入学安排
(一)小学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及责任主体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招生工作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
2.招生录取
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 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 , 统筹做好户籍儿童入学工作 , 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 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 。 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 , 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 。 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 , 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 。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 , 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
(二)初中招生工作
1.时间安排
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见附件2) 。
市内三区初中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 实行网上报名 , 不再现场确认 。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 , 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