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 二 )


2、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 , 在24小时内完成反馈工作 。尽快依法对被投诉内容做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 。做出举报处置完成后 , 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 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
3、对于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投诉通知 , 凉心号在进行处理投诉的同时可依法将投诉通知转送服务对象 。若服务对象依法提交了反通知 , 凉心号会将反通知转送权利人 。若权利人对反通知持有异议 , 依据法律规定 , 权利人应当且能够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和服务对象处理相关争议 。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 , 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
5、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 , 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
6、对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 , 凉心号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凉心号认为必要时 , 可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 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
2、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 , 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
3、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 , 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
4、 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 , 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凉心号 , 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
六、通知方式
1、 凉心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13371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