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这家券商员工扎堆“炒股”?2人干了5年未销户 还有刚入职就开户( 二 )


而根据中证协数据,目前大通证券从业人数为1078人,其中拥有投顾资格105人,证券经纪人408人 。不难看出,大通证券员工中经纪人数量占比颇高 。
在2020年分类评价中,大通证券获得BBB的评级结果,与其过去两年保持一致 。根据2020年上半年,大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业内排名107位;实现净利润7971万元,业内排名91位 。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水平和排名略有下滑 。
炒股“红线”仍未放松
证券从业人员在入职后能否保留证券账户?从监管文件来看,的确并未有“需要注销账户”等明确指向要求 。但对于各家券商来说,要求员工入职前销户属于基本要求 。
“原则上必须销户,在入职前我们会要求准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资料齐全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北京某大型券商人力资源人士向券商中国采访人员介绍,这一规定由来已久,但公司主要起到外部监督作用,具体也还是需要员工做到自律 。“虽然不能开立证券账户,但对于基金等其他账户,暂未做过多限制 。”
与此次大通证券相关员工因未销户而被监管点名相比,员工违规炒股可算是多家券商的心病 。今年以来,至少已有7家券商的从业人员因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遭遇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 。

什么情况?这家券商员工扎堆“炒股”?2人干了5年未销户 还有刚入职就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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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可以炒股?对此近年来争议不断,来自反对禁令一方的声音也很明确:即如果不炒股,如何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业务水平又如何精进?然而,面对内幕交易、违规代客理财、“老鼠仓”等问题,“锻炼业务水平”的理由显然有些站不住脚 。
在今年3月落地的新证券法中,这一禁令仍然没有放开 。新证券法相关条文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此外,新证券法还实现了“查缺补漏”,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同样,在员工触发违规炒股并被监管处罚后,也将同样给证券公司带来不良后果 。例如,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获悉,在今年的分类评价中,就有3家公司主要业务人员违规炒股,被采取行政处罚或刑事强制措施,分别调扣0.5分 。对于“分毫必争”的分类评级大考来说,如此扣分项实在是得不偿失 。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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