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天山生物、长方集团持续重点监控 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二 )


四是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股票减持违规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厉达、董事兼总经理厉冉、财务总监刘晓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本所共对10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2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
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湘武、董事会秘书毕元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二是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后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后未能及时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四是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19年半年度和前三季度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五是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资产的原股东之一李万双未按期履行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诺 。六是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七是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就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八是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就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国堂、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凤仙、副总经理任国瑞、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施小萍实际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满十五个交易日 。二是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耀武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且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敏感期内卖出公司股票 。
本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10份、重组问询函1份、关注函15份、其他函件12份 。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20年8月31日-9月4日)
8月31日至9月4日,本所共对5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连续多日涨幅异常的“天山生物”“长方集团”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1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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