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看小红书荐股?给你荐股的券商博主已接罚单(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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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复称,根据证券法第120条,证券公司经核准可以依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明确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且“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事项 。
证监会表示,如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上述规定,存在虛假、误导性宣传,或存在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等情况,证监会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后续,证监会将持续督促证券公司合规展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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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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