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也要被追罚!签订虚假合同 多笔关联交易不披露 海润光伏被罚50万( 二 )


海润光伏被罚50万董事长孟广宝被罚30万,并遭5年市场禁入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海润光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海润光伏董事长孟广宝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阮君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对吴继伟、王德明、邱新、问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对李延人、徐湘华、李安红、金曹鑫、徐小平、郑垚、耿国敏、田新伟、林红娟、邵爱军、李红波、张杰、胡耀东、WILSON RAYMOND PAUL、叶建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
同日,江苏证监局还公布对孟广宝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
孟广宝作为时任董事长、总裁,其是上述事项的主导者和决策者,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为孟广宝控制的公司 。
江苏证监局认为,孟广宝主导实施了资金往来事项,且隐瞒与相关公司的关联关系,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法情节严重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孟广宝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DF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