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用什么名字好_适合侦探用的名字( 五 )


白罗朋友不多 。他与乔治(他与他绝不是泛泛之交),李蒙小姐(她只把他看成老板而已),和侦探哥比先生(白罗有时用他当转包商)都熟,但他们都不能算是朋友 。他与强尼.来思上校,背透探长和杰派探长认识很久,也相处愉快,但他们也不算挚友 。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的只有三个人 。
亚瑞妮.奥莉薇夫人算是其中一个 。白罗很喜欢她,是他破了不少案的好搭档,两人无论是年纪或看法都十分接近 。海斯汀上尉与他更为要好 。终白罗一生,他都对他忠心耿耿,热心记录他的生平要事 。最后一个是薇拉.罗莎可芙女伯爵,是他唯一倾心的女性 。
运用灰色脑细胞
不但白罗的私生活操控於秩序与方法,就连他的侦探生涯也是 。对他来说,秩序就是一切 。就如海斯汀队长在《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中写的,「『秩序』与『方法』 就是他的上帝。
他有点不屑依赖於某些具体找出的线索,比如足印或烟灰等等,总是说单靠线索本身破不了案 。他会敲敲他的蛋形头,洋洋自得,很满意的说:「真正的工作,总在这裏头进行 。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切记切记,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啊,我的朋友 。」
白罗坚决反对用歇洛克.福尔摩斯等其他名探的那种办案方法,他们精力充沛,细心检查指纹、鞋印、掉落的烟灰,或是折断的树枝 。
这些东西只在白罗模拟犯罪现场的时候有用,但无助於揪出罪犯 。反之,搜证之后,白罗就坐在舒服的椅子上运转他的「小小灰色脑细胞」 。
他虽曾被误认为懒散消极,事实上白罗的方法跟其他爬在地板上搜证的方式一样积极 。他的精力在脑内,在心头 。
有几个白氏办案风格成果辉煌的绝好例子 。最出名的如,在东方快车上追查杀害瑞切特的凶手时,加来车厢裏的证据显示,几乎厢内每个人看来都有罪 。白罗以此线索为基础,集中精力,仔细盘问车上乘客,最后做出精采而正确的结论 。在《五只小猪》裏,白罗侦破了十六年前发生的神秘凶杀案 。在几乎没有线索的情况下,白罗单凭彻察不同证人的证词就破了案 。他的推论完全合乎逻辑 。
白罗最辉煌的战绩就是在《首相绑架案》中救回大卫.麦克亚当首相那一回 。他问道:「好侦探一定得行动吗?他非得精力充沛,忙进忙出,搜集掉落的火柴,烟蒂,疲於奔命在尘土飞扬的路上,透过玻璃寻找轮胎的痕迹吗?」 白罗才不干呢 。他在旅馆裏坐了五个小时,「一动也不动,只像猫一样的眨著眼,只见绿眼闪烁,越眨越绿 。」结果获得了全盘的胜利 。
还是有人不相信他的能力 。为了证明他的方法神效,白罗与杰派探长打赌,说他能不出门就破了「达文海先生失踪案」 。他请海斯汀跑腿,正确的推断出实情,赢了赌注 。
白罗可不是全然不能,或不愿行动 。就像福尔摩斯办案不但详查线索,也得深思良久一样,白罗也会鼓起力气去追捕罪犯 。他对付「四魔头」的国际犯罪组织就是高招,就令人激赏 。他在〈黑咖啡〉中也曾巧妙设陷,捉了一名杀人犯 。
在〈艾利曼山的野猪〉裏,他也英勇的亲自逮捕了一干杀人犯 。白罗想像力丰富,能屈能伸,比他追捕的谋杀犯还更有决心 。
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天才,在她一九二○年出版第一本小说《史岱尔庄谋杀案》中创造出赫丘勒.白罗一角时,就可见端倪 。
她当年二十五岁,著手开始写一本希望是侦探的小说 。
不久,即开始了活化笔下侦探的要务 。她熟读福尔摩斯故事,想要有个同样难忘的人物:
「我决定他是比利时籍侦探 。他可以慢慢跟著角色成长 。他该是个探长,如此才有相当丰富的犯罪知识 。他性格一丝不荀,非常整洁——一个整洁的小个子男人 。我可以想见他是个整洁的小个子男人,老是在整理东西……他还得有个堂皇的名字,就像歇洛克.福尔摩斯那家子一样……赫丘勒斯!好名字 。但他的姓氏就比较不好想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麼会选白罗这个字,白罗与赫丘勒斯并不合适,而赫丘勒……赫丘勒.白罗,不错,我决定了就是这个名字 。谢天谢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