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腹痛诊所就医被实施3个妇科手术( 二 )


官渡区卫生局:已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采访人员采访了官渡区卫生局 。
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姑娘与其母亲上周到过卫生局,诊所的医生也来了 。她说肚子疼去看医生,诊所给做了手术 。我们已经要求诊所负责人带小静到云大医院治疗,并要求诊所开病历,补门诊记录,治疗后再做医疗事故鉴定 。我们已经介入调查 。”
律师说法
未成年人做手术必须监护人许可
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付庭燕律师说:按照我国《执业医师法》和《医院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除急救情况,手术作为一种风险很高的医疗行为,必须在术前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院工作制度》所附的实行手术的几项规则中第六条的规定是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体表手术可以不签字),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机关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而小静所做的手术不属于紧急手术,必须由家属签字方可手术 。
【15岁女孩腹痛诊所就医被实施3个妇科手术】 如果诊所没有经过监护人同意就做了手术,医院是要承担过错责任的 。如在手术中对身体造成影响的话,还需要通过司法机关鉴定,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