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办( 三 )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
二、诉讼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
1、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梗郸盾肝墉菲堕十乏姜 。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5.离婚了,怎么办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缉掸光赶叱非癸石含将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