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怎么治疗最有效( 四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 。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 。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 。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 。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 。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
(六)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
【如何判断梅毒是否完全治疗了】
梅毒经过治疗后,如何判断是否痊愈了呢?现在通常是用梅毒血清学的检测来加以判断,目前各大医院比较常用的是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和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 。
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早期诊断梅毒,但对潜伏期梅毒、神经梅毒不敏感 。TPH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 。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 。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 。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 。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 。
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 。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