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非运营车辆6年内免检( 二 )


据悉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道路管理条例》于8月18日经18次部务会议通过 , 并正式公布 。新规将于9月21日起施行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将新规应用于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 降低了总质量限值 。本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总重量超过55吨、平均轴重超过10吨、货物超过车辆出厂标志质量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明确提出取消以往的认定标准 , 按照《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外形尺寸、轴重和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界定违法行为 。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施新规 , 全面降低质量限值 。(一)总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之前的对比是30吨 , 有所下降;(二)总重超过25吨的三轴货车;三轴汽车列车 , 其货物总重量超过27吨;之前的对比是30吨 , 有所下降;(三)总重量超过31吨的四轴货车;四轴汽车列车 , 其货物总重量超过36吨;之前的对比是30吨 , 有所下降;(四)总重超过43吨的五轴动车组;与之前的50吨相比 , 有所下降;(五)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 , 货物总重量超过49吨 , 其中牵引车传动轴为单轴 , 货物总重量超过46吨 。与之前的55吨相比 , 有所下降;那么 , 根据新规 , 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车辆超限非法运输的 , 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 ,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1.货物离地总高度不超过4.2米、总宽度不超过3米、总长度不超过20米的 , 可以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2.货物离地总高度不超过4.5米、总宽度不超过3.75米、总长度不超过28米的 , 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货物总高度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离地总长度超过28米的 ,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4.货物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量标准 , 但不超过1000公斤的 , 给予警告;超过1000公斤的 , 每超过1000公斤罚款500元 , 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5.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 , 应当累计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 , 但累计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