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轻微伤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吗】5.重新残疾评估的结果是最终评估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再次索赔医疗费吗?(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权利人在实际发生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后,可以另行起诉 。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特别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自伤残确定之日起支付上述六项费用的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用是指“损伤治疗固定后残余功能障碍的二次治疗费用,或尚未恢复的损伤的二次治疗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大多会有一些新的伤害,需要由肇事者赔偿来治疗 。但如果伤者有一些旧伤复发或从未痊愈,需要经过认真的专业判断才能决定是否与本次事故有关,有关系的自然需要保险来计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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