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等43家药企失信,招采“黑名单”释放监管强度信号( 二 )


彼时,一些药企对招采信用评价仍抱有侥幸和观望态度 。一方面,带量采购只涉及部分临床用药,另一方面,在政策推行初期,部分企业仍可以打“擦边球” 。
2021年9月,医保局发布了第一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 。结果显示,5家企业被点名,除华北制药、北京百奥外,哈尔滨誉衡制药、宜昌人福、阿克苏赣商均因涉及给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 。
2022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2期)》,此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器械和3家制药企业,均是涉及药械销售人员向医院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当利益 。
上述在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企业,轻则面临限制或中止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重则面临该企业的全部药品“出局” 。
周树认为,在国家医保局坚定推行政策的背景下,对于医药企业的失信行为,将通过行政处罚,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措施进行限制和惩戒,让药企为商业贿赂等失信行为付出更高的代价 。
规范药企参与集采
集采争夺下暗流涌动,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助于维护集采的正常秩序 。
近年来,随着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其涉及的品种越来越多,市场影响力也逐渐显现 。集采已经成为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路径,而企业对带量采购重视度提升,也提升了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影响力 。
2021年8月,华北制药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在协议规定的约定采购量内出现违约现象,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以来首次出现 。为此,联采办将华北制药纳入“违规名单”,并对其作出暂停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投标资格的处罚,向社会释放“中标必须履约、违约必受惩诫”的强烈信号 。
根据国务院于2021年9月发布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到“十四五”末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 。业内人士预测,相关市场销售额或将过万亿,会对之后的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
同时,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灵活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挂网规则等管理工具,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
除了企业商业贿赂行为,信用评价目录清单中的失信行为还包括“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事项、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 。
今年6月,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甘肃省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结果的通知》,对70家未按要求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的中选企业进行公示 。
当然,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作用更多是规范药企行为 。按照规定,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在处置措施生效前应提醒告知医药企业,并视情形给予一定的申诉和整改期,允许企业补充更正信息、申诉说明情况 。同时,医保局鼓励企业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 。
第七批国家集采中强调,拟中选企业若被任意一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或在两年内拟中选企业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中选品种被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中选资格的,在主供和备供地区确认中,均不具备拟中选企业第一次选择确认地区的资格,即相对少了一个供应地区,加深了招采信用制度的应用力度和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