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 )


交集,也称为平面交叉,是指两条或多条道路在同一平面相交的部分 。路口是道路交通线路的咽喉和枢纽,是各类车辆改变方向的地方,也是交通流量的集散地 。当车辆通过十字路口时,容易发生交通堵塞和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优先通行的行人和车辆先行通行 。2)机动车在车辆前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准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不准穿插等候车辆 。3)在车道减少的路段和路口,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排队等候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所谓交替通行,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遇到不畅的交通时,转弯循环 。实际上,交替通行规则是让步原则的具体体现,确定交替通行规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开&他;愤怒的汽车 。争吵的汽车,使交通秩序混乱并造成交通拥堵甚至交通事故 。备用交通规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道路交通惯例 。实践证明,交替通行规则不仅有利于减少道路人为拥堵,促进道路交通秩序有序、安全、畅通,而且有利于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序通行理念,从而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太平洋汽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