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汪小菲被指误导俏江南股份交易 买方提告索要赔偿

据香港媒体报道 , 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South Beauty)早前就出售公司股份事宜出现纠纷 , 买方公司早前已入禀向卖股份的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提告 。 继张之后 , 近期正与台湾艺人徐熙媛(大S)闹离婚的儿子汪小菲 , 也于昨日(5日)被买方公司入禀高院民事控告 。 入禀状指汪小菲有参与促成售卖俏江南股份的交易 , 且曾向买方提供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文件 , 最终原告支付约2.86亿美元(折合约18.3亿人民币)购买股份 , 部分款项亦存进汪的银行户口 。 但原告其后发现该些财务文件有夸大成分 , 并认为当中涉及欺骗 , 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小菲只是以信托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项 , 汪不得私下处理该些款项 , 并要求交还并作出赔偿 。
原告分别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 , 被告是汪小菲 。 据入禀状指 , 原告于2013年底从张兰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购入俏江南的股份 , 当时被告于俏江南负责管理的职务 , 且曾于2012年至13年间与卖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 , 包括有关俏江南财务状况的文件及招股书的草拟文件 , 其内容显示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正面 。 原告相信该些资料属准确 , 因而判断俏江南是内地餐饮业的龙头 , 且一直有正面增长 。
【汪小菲|汪小菲被指误导俏江南股份交易 买方提告索要赔偿】原告续指 , 原告最终支付约2.86亿美元购入股份 , 买股款项当中 , 至少有约3 , 600万美元(折合约2.32亿人民币)最终存进被告的银行户口内 。 原告其后发现 , 被告等提供的财务资料并不准确 , 并质疑被告虚假地夸大俏江南的价值及过往表现 。 原告指控被告在事件中涉及疏忽、欺诈及违反诚信 , 故要求法庭宣告被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原告管有涉案款项 , 因此不得对款项作任何处理 , 并要把款项和由上述行为所得的不当得利退回原告 , 及向原告作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