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二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幼儿、职工身体健康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严格执行 。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198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明确传染病在我国少年中发病率很高,必须加强预防 。
二、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 。
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园长为领导,保育员、保健员具体工作 。
2、工作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
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
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 。
2、发现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 。
3、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尽快报告家长和去医院诊断 。
4、凡患传染病的幼儿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教师职工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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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