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怎么回事?阿里女员工事件始末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 , 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 , 不批准逮捕 。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怎么回事?阿里女员工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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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怎么回事?阿里女员工事件始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8月14日晚通报 ,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 , 公安机关在济南、杭州两地同步全面调查取证 , 依法开展讯问询问、调阅视频监控、固定提取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等工作 。 经调查 , 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济南华联超市张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制猥亵罪 , 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经调查 , 7月27日 , 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女)等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签约 , 当晚4人在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 。 7月28日上午 , 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 , 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
7月28日12时许 , 槐荫区公安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后第一时间处警 , 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 。 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 , 调取查看监控录像 , 对房间进行勘查 。 经查实 , 周某系退房后报警 , 其入住房间已打扫 。 随后 , 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 。 28日15时许 , 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
因案情比较复杂 , 需多方取证调查 , 根据相关规定 , 7月29日 , 槐荫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 。 8月10日 , 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
经查证 , 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 , 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 其中 , 第一次为王某文等人送周某回到酒店房间休息 , 随后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 , 接到一名同事电话告知 , 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 , 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情况 。 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 , 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 , 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 , 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 , 于27日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 , 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 于23时43分离开 。 王某文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受另外一名身在杭州同事所托 , 向该同事证实周某已入睡后离开;第四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取回遗忘的雨伞后离开 。
8月4日 , 周某再次报警称:7月27日晚上就餐时因醉酒被人猥亵 。 经查证 , 7月27日21时29分 , 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 , 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 , 在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 7月28日7时许 , 周某与张某联系 , 告知房间号码 。 随后 , 张某到达周某所住酒店 , 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 , 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
此外 , 通过大量证人证言等证据 , 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 经查实 , 7月27日当晚 , 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 , 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 , 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
案发后 , 槐荫区公安分局开展立案调查 , 为确保调查权威、准确、专业 , 济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 , 组成专案组 , 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 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督导并组织专家参与了案件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 , 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 , 已被槐荫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另据济南检方此前通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 。 经我院审查 ,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 , 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