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自主创业政策 教师在职创业扶持( 三 )


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 聘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创新工作实际 , 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 , 双方协商一致 , 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
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 , 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 。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 , 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 , 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
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 , 其在流动岗位工作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 , 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
扩展资料
《武汉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离岗创业保留5年基本待遇》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 , 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 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 。采访人员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 日前 , 我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 , 用一系列激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新政策举措 , 为他们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
《办法》是国家授权我市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 。《办法》细化了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范围、期限、批准权限、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人事政策 。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 , 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 离岗创业期间 , 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 , 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明确 ,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 , 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 “与目前已出台离岗创业政策的其他省会城市相比 , 武汉在政策措施上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支持 。”
如我市放宽了适用范围和对象 , 目前 , 国家、省和外省市政策大多限于高校、科研院所 , 对象限于科研人员 , 武汉则放宽到除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 对象从科研人员放宽至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
明确离岗创业人员 , 最长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 比国家规定的不超过3年更宽松 , 适当延长了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期 , 从一定程度上提升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 。
而保留离岗创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 可以减轻离岗创业人员的生活负担 , 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
此外 , 我市还明确规定武汉事业单位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人员 , 经批准可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新创业 , 这对于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否离岗创新创业是一大突破 。
参考资料来源:
湖北省人社厅官网-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民网-武汉离岗创业保留5年基本待遇
我是一名在职老师 , 想出来自己创业 , 不知道做什么项目好?现在市场上的创业项目非常多 , 比如餐饮、娱乐、生活用品销售等等 , 种类多又容易入行 。如果创业 , 建议您根据自身的资质 , 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方式 , 如果需要资金准备 , 可以小额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