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创业补贴 辽宁省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三 )


政策五:凡沈阳户籍的复转军人可持相关证件免费学技能,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财政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 。
解读: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政策组织其免费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
政策六:政府出资购买的培训要服务于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要与本地区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等内容相衔接 。
解读:这条政策主要是执行省里确定培训专业目录,沈阳将根据自身需要选取 。
针对自主创业
想创业即可享待遇
政策一:扩大扶持初始型自主创业的范围 。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和农村劳动力,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均为扶持的对象,可享受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 。
解读:扩大扶持创业范围后,想创业者都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
政策二: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经营场所 。
解读:节省了租房经费 。
政策三:扩大就业融资渠道 。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将小额贷款反担保范围扩大到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
解读:两条政策都是对创业的优待 。凡是个人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由创业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
政策四:延长典当融资综合费用补贴期限 。
解读:这是对去年政策的延续,今年将对通过典当融资且到期偿还当金确有困难的创业企业,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其典当综合费用补贴期限可在半年基础上延期1年 。
政策五: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将营业税按月缴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到5000元 。
解读:降低了税收门槛,收入会更可观 。
政策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
解读: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50%个人所得税 。
政策七: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解读:个体经营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 。
政策八:创业者初次领取工商执照,依法纳税,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创业1年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对其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凭其缴费证明,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内 。
解读:此条规定针对从事省政府规定的25个微利项目和沈阳市新增5个微利项目者 。
政策九:降低创业成本 。支持初始型自主创业,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
解读:以上都是对创业者税费减免政策,最实际地解决创业资金难的问题 。
政策十:启动高校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 。通过两到三年时间,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个 。
解读:用3年时间,逐步实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市财政给予师资培训专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