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扶持计划 青年创业扶持办法( 七 )


(二)协调配合,科学发展
1、各级团组织和各分、支行在“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实施和“诚实守信青年”奖项评选过程中,要根据相关奖励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并设专人进行项目跟踪管理,以确保双方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 。严防出现寻租、集中使用贷款、与非法中介组织合作、挪用奖励资金、伪造业务数据等信贷、道德、操作风险 。同时,双方对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
2、各级团组织要成立当地青年创业促进协会,通过协会掌握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特点,特别是青年客户的主体资格条件 。要严格按照“诚实守信青年”奖励管理办法进行客户评选、初审和审批,并落实兑现奖励政策 。各级青年创业促进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业青年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对于各分、支行按规定必须落实的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内部处理环节不干预,理解和配合各分、支行对贷款产品的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
3、各分、支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行内信贷管理规程及上级行的要求,独立负责贷款的受理审核、贷前、贷中、贷后整套周期的管理工作和风险管控 。在“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奖励评议中,确保青年客户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数据 。
(三)营造环境,树立品牌
1、共青团四川省委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评选出的诚实守信青年将获得共青团四川省委发放的专项奖励,奖励标准为借款青年实际支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息的32% 。
2、“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实施期间,各市(州)分行辖内青年小额贷款出现逾期贷款率超过2.5%(含)或出现不良贷款的,省分行将暂停其新发放项目贷款的权限,直至其收回逾期和不良贷款 。
3、各级团组织和各分、支行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宣传推广“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 。一是在宣传投放中保持宣传口径的一致性,以中国共青团四川省委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的联合形象进行推广;二是举办“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培训班,组织各级团干部学习相关金融知识,明确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规范化运作好项目;三是动态宣传,在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实施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品牌形象 。
(四)试点先行,全省推进
1、各分、支行要主动与当地团组织进行联系沟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市场需求和项目实施日程 。各市(州)分行应从地域经济、社会文化、自然条件、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对辖内已开办小额贷款的县(市、区)支行进行初步筛选,确定1-2个试点支行,并于4月16日之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申请时应抄送当地团组织)上报省分行信贷业务部申请开办“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 。试点支行顺利开办一个月后,各市(州)分行可向省分行申请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
2、“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专业性、政策性强,各级团组织和各分、支行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及时沟通 。对在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应高度关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确保项目推进工作顺利进行,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事件须及时向共青团四川省委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报告 。联系人:共青团四川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王源源(028)8663680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信贷业务部翟理(028)86891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