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 江苏对创业的扶持文件( 二 )


中小企业应当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 财税支持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等,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应当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主要用于中小企业,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以及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等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本地区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 。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对中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 。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运用风险补偿、奖励、增信、贴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开发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信贷的便利化水平,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征信服务平台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撮合以及征信、信用服务 。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小型微型企业转贷服务基金以及小型微型企业转贷服务公司等 。

江苏省创业扶持政策 江苏对创业的扶持文件

文章插图
江苏出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12条”,这12条规定了些什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7日下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部门协同,优化激励公司吸收就业、扩宽底层就业室内空间、全力帮扶创业创新、发掘新起就业机遇等12项具体办法,扶持和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就业自主创业 。
一、激励公司吸收就业
对招收大学毕业本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署1年之上劳动合同书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收就业补助,执行限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招收大学毕业本年度高校毕业生签署1年之上劳动合同书并参加失业保险金的,按一人1500元的规范,从失业保险金股票基金中派发一次性扩岗补贴,与一次性吸收就业补助和实习征用补贴现行政策不重复享有,执行限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
扩张“苏岗贷”协作金融企业范畴,对吸收就业多、稳岗效果非常的好且用人标准的民企,给予个人信用贷款及优惠利率适用 。
二、扩宽底层就业室内空间
平稳行政事业单位招考(聘)高校毕业生的经营规模,分配我省2022年度测试录用公务员方案数量的10%,用以定向招录应届生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新发表的招聘条件合适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关键应面对当初大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