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导服务协议 创业扶持减免协议( 二 )


政策内容:
参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补贴标准:初级工每人500元;中级工每人700元;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600元;高技技师每人2200元 。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业指导服务协议 创业扶持减免协议】政策内容:
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80%确定,且每人不超过150元 。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六、一次性开业补贴
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
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2017国家创业补贴政策新政策出台对创业者有哪些补贴创业者初次创业成功后,可在1年内享受市或县市区创业扶持资金提供的租金补贴和开业指导、项目推介、专家评析、融资等服务 。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将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创业者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号)规定,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创业者本人属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创业企业招用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开发补贴期限为: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创业补贴申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补贴,首先要在工商登记注册30天内,持《营业执照》、《居民身份》、本人身份证明(包括《就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创业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创业登记;其次,在正常经营满一年后,持相关材料到创业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补贴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镇(街)机构审查合格的,报所属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2017年创业补贴有哪些政策2017年创业补贴有哪些政策 。其中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或申请人系市属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的,上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进入劳动保障部门、街道(镇)开发的创业场所或者自己租赁的创业场所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