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标准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规定( 三 )


条件: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
3.求职就业服务
可直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可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等进行登记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
4.档案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档案由毕业学校寄送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灵活就业及离校未就业的,档案由毕业学校寄送到其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存放在湖北省内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人才中心和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档案状态 。
5.体检结果互认
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 。
二、企业吸纳
6.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象:中小微企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 。
条件: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企业和个人各补贴1000元/人 。
7.小微企业招用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小微企业 。
条件: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
标准: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小微企业 。
条件: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对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三、自主创业政策
9.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条件: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 。
标准:5000元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10.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条件:在湖北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 。
标准:5-50万元(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 。
程序: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审、举办大赛、社会公示 。
1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高校毕业生等 。
条件:在湖北省自主创业 。
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12.场地租金补贴
对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条件:初次创业且租用经营场地 。
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13.创业孵化服务支持
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条件: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 。
内容:由孵化基地给予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费用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