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创业政策 建档立卡户创业扶持政策( 二 )


5人(及以上)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10万元 , 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3万元 , 合计13万元 。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取消目前统一的每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不超过6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的政策 。
2、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
(1)建房补助 。享受县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户4万元的标准补助 。对原址、原拆、原建 , 其拆除旧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复垦的 , 每户再补助1万元 , 合计5万元;对能拆除旧房且老宅基地能复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拆除旧房、自负安全) , 每户再补助2万元 , 合计6万元;能拆除旧房而不愿意拆除旧房、无房可拆和虽然有房但不能拆除旧房的 , 只补助4万元的建房补助 。
(2)贷款政策 。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农发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 , 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不变 , 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不变 , 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
(三)住房维修改造 。住房属C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 每户补助1万元 。
二、产业扶贫政策
(一)专项扶持 。发展养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0元 , 其余种养业户均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养业所需的种(畜)禽、种子、种苗补助 。
(二)金融扶持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 , 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 , 贷款期限3年 , 贷款年利率为5% 。其中:贷款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政府贴息5%;贷款1万元以上 , 2万元以内的 , 政府贴息4% , 贷款农户承担1% 。贷款本金农户自行偿还 。
三、教育扶持政策
(一)14年免费教育 。
1、实施时间: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
2、免费对象:我县就读学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3、实施范围:实施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范围主要是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 对普通高中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
4、免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2年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3年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 , 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 , 并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 。
5、补助生活费:在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 , 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 , 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 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
(二)雨露计划 。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 , 对正在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 , 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含已脱贫学生、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子女不是的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
四、技能培训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家庭成员 , 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技能培训 , 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或县人力资源办免费组织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