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一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的重要凭证登记证所记载 。
15、七类创业人员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时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上述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应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 。
16、劳动者失业登记后,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免费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可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 2可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包括创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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