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电子邮箱 如何申(14)


8.可能递交的后续文件(必须使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格式)
A.补正书申请人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可主动对申请文件中的错误进行补正 , 例如错别字、标点、附图标记、不正确的专业术语、文件撰写上的格式错误、申请人没有签名或盖章等 , 但不能超过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和实施例中记载的范围 。
发明专利申请可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 , 主动对申请文件进行补正 。
应专利局申查员的要求 , 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 , 往复三次补正仍不合格 , 专利局将驳回专利申请 。
各种形式的补正都首先填写补正书(打字稿)一式两份 , 并提交补正后文件的替换页一式两份 。
B.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对于发明专利申请 ,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 申请人可随时提出请求 , 要求早日公开其申请(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一式两份) , 这样可以加快审批程序 , 申请公布满十八个月 , 即可开始进行实质审查 , 但必须是在申请人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已有技术的参考资料并交纳实质审查费的前提下方能进行 。
C.实质审查请求书对于发明专利申请 ,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申请人必须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打字稿)一式两份、提交已有技术的参考资料并交纳实质审查费 ,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 , 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
D.意见陈述书当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驳回决定后 , 申请人有权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 但应以提交意见陈述书(打字稿)一式两份的方式进行 , 理由要充分 。
E.恢复权利请求书如果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如有病住院、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审查员的通知、补正意见、交纳申请费等使专利申请被驳回 , 申请人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打字稿)一式两份、补办相关手续并提供证明(例如住院诊断等)、交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
F.复审请求书专利局设有专利复审委员会 。
专利申请人凡对专利局驳回、撤消或维持决定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 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 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 , 并交纳复审费 ,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 , 将结果通知提请人 , 如提请人仍有不服复审结果的 , 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2申请人在确定自己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之后 , 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提出申请 。
当面递交或挂号邮寄专利申请文件均可 。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 , 应提交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以省略)、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省略)各一式两份 , 上述各申请文件均须打印成规范文本 , 文字和附图均应为黑色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 , 应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各一式两份 , 必要时可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正式受理专利申请之日为专利申请日 。
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 , 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