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 )


如何领取失业金?第一,就是你必须要认定为失业,你才能够领取 。有人说不简单,只要不工作那不就是失业,这个不是的 。对于事业国家是有标准认定的,首先你这个年龄要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我们国家是从16岁到相应的退休年龄,所以小于16岁或者高于退休年龄的都不失为失业 。
第二,就是要有劳动能力,也就是你要能工作才存在事业的可能 。一定程度上我们说了残疾人士,还有工商私人人士,这个都不存在失业的问题 。
第三,非常关键的,我觉得很多朋友其实就问在这个地方就是你要有就业的意愿,因为现在很多人他说我先不工作,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所以我主动辞职在家或者出去玩,看看外面世界有多大,同时还给我发失业补贴,这该多好呢?这个是不行的,这表明你没有就业的意愿,所以也不算失业 。
第四,就是非本人原因实际工作,这个指什么?有些时候有些人会因为违背了一些单位的工作纪律,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出现了道的问题,你比如说偷窃东西的,如果是因为这些惩罚而失去工作的也不叫失业,只有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才叫失业 。所以你看一看,只要满足你要是就业年龄,你有就业能力,你有就业意愿,而且是被本人,原因是为工作的这4个要素的时候才能够被认定为是失业 。
还有就是,你还需要在失业的时候,至少缴纳失业保险要满一年,也就是12个月以上,你满足这5个条件,才能够登记注册为事业,并且领取失业保险和失业的各种补贴 。
具体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失业保险金流程: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借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怎么样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