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创业扶持政策( 二 )


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
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 。
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
(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
(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
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
(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

天津市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创业扶持政策

文章插图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注册登记、贷款融资、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方面获得扶持 。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