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回乡创业政策扶持补贴 桓台县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大学生返乡创业补贴政策为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现将嘉峪关市创业补贴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类型
1、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助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一次性定额补助 。
2、返乡人员创业补助 。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并吸纳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
3、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4、入孵初创企业补助 。对进入省级及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小微企业,符合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36个月以内,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一次性定额补助 。
二、受理日期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1日
三、申请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退伍证》或《退役证》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

桓台县回乡创业政策扶持补贴 桓台县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文章插图
返乡农民工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有以下几条: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 。各级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落实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 。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
三、支持各类群体创办小型微型企业 。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准入 。拓宽创业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和增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
四、审批:开通“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 。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同时,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