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沈阳异地创业扶持政策( 三 )


政策三:扩大就业融资渠道 。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将小额贷款反担保范围扩大到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
解读:两条政策都是对创业的优待 。凡是个人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 , 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由创业的 , 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
政策四:延长典当融资综合费用补贴期限 。
解读:这是对去年政策的延续 , 今年将对通过典当融资且到期偿还当金确有困难的创业企业 , 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 , 其典当综合费用补贴期限可在半年基础上延期1年 。
政策五: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 将营业税按月缴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到5000元 。
解读:降低了税收门槛 , 收入会更可观 。
政策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 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
解读: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 , 减征50%个人所得税 。
政策七: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 , 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从事个体经营的 , 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 , 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解读:个体经营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 。
政策八:创业者初次领取工商执照 , 依法纳税 , 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 创业1年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 , 对其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 , 凭其缴费证明 , 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 财政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内 。
解读:此条规定针对从事省政府规定的25个微利项目和沈阳市新增5个微利项目者 。
政策九:降低创业成本 。支持初始型自主创业 , 降低收费标准 , 实行阳光收费 。
解读:以上都是对创业者税费减免政策 , 最实际地解决创业资金难的问题 。
政策十:启动高校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 。通过两到三年时间 , 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个 。
解读:用3年时间 , 逐步实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市财政给予师资培训专项支持 。
政策十一: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初期(2年内) , 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部分税费;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相应税费 。
解读:主要是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问题 。
政策十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 , 可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 作为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扶持资金 。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内 。
解读:鼓励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选择自主创业 。
政策十三:对扶持对象初始创业 , 从事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微利项目 , 发《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
解读:扶持小型创业项目 。
针对困难群体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延长
政策一:延长“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