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创业网 随州大学生创业扶持贷款( 二 )


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 , 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 。健全担保基金代偿机制 , 对个人借款人确实无法偿还的创业担保贷款 , 由担保基金、经办金融机构按8∶2比例分担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政策 , 市财政按当年全市新发放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 , 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 。
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 , 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创业贷款 ,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持续加强贷款运行监测 , 强化贷款发放回收 , 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失信惩戒力度 , 提高贷款质量 。
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与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等多方协同 , 建设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 , 并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优质、高效、低收费或零收费的“一站式”创业服务 。按我市现行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管理办法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强化创业孵化载体能效提升 。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动态管理机制 , 对孵化效果不佳的取消资格;加强创业孵化补贴资金跟踪 , 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用;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改进创业明星评选推荐工作 , 每年评选10名“西安市创业明星” , 奖励资金增加至每人3万元 。
培训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人员
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1.5倍给予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培训 , 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 不足部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 , 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 。
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批准认定制度 , 采取政府招投标模式 , 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竞标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培训合格或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 , 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的1.5倍给予补贴 , 其他补贴标准不变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再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 , 每期不超过2500元 , 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 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
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范围扩展到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 , 缴费条件为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 , 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师短期培训 , 参加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 , 高级工及以下给予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培训补贴 , 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0元培训补贴 。
见习人员
3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就业见习
完善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 , 从2019年起 , 实施“三年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行动计划” , 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将见习人员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 见习期限放宽至3至12个月 , 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落实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 鼓励企业吸纳见习人员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