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业补贴 盐城创业扶持( 二 )


请问我大学毕业四年了,现在想回老家盐城创业还有优惠政策吗盐城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一、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斫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娄、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业、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域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 。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1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直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五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托管人事关系,代办养老保险,挂靠组织关系、户籍关系,承认工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5]44号文件规定,各地要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洪小额贷款担保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目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对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户方面的规定 根据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联台下发的盐公局[2003]209号文件精神,自主创业毕业生入户有下列规定: 1、国家计划招收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凭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高校中专棱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引进人才通知书(外市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办理落户手续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中落户,也可在其直系亲属家中落户 。2、毕业离校时未被用人单位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回原生源地落户或在政府人事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设立的待业毕业生集体户落户 。自愿回原生源地落户的,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原生源地派出所办理 。自愿在待业毕业生集体户落户的,持《就业报到证》到报到证开具的受理机关办理求职登记后,方可将户口登记在该受理机关设立的待业毕业生集体户中 。凭求职登记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三、人事部门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服务 (1)可以为创业者创立的中小企业及其他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才派遣、岗位薪酬设计、人员考核培训、人事外包等全方位人事人才服务 。在人才招聘方面,除组织参加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外,还可实行订单式服务,帮助外出招聘急需人才 。(2)为各类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 。凡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甲开最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5]8号)号文件中申报条件的,可以由个人申请,单位核实推荐 。(3)为长年在外地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把职称考试的报名点和考场地到驻外施工一线工地,同时开展乡镇系列建筑工程师和乡镇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4)为人事代理人扁办理各系列各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由代理人员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推荐 。(5)各类人才自主创业需耍人事部门提供的其他服务 。四、有关部门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建立的各种平台和出自的相关优惠政策 (1)设立创业园地 。每个省级开发区、重点乡镇工业集聚区都将建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0000平方米和5000平方米的色创业园,其他乡镇也利用闲置土地.建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创业基地,并逐年增加 。省市、县各类用于扶持开发区、集聚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以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创业园的建设 。各地创业园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厂房,支持初期创业者创业 。(2)设立市、县民营经济专项发展资金 。市、县(市、区)财政都建立民营经济专项发展资金 。原则上,市级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县(市、区)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专项用于鼓励全民创业.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工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对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表彰奖励等 。(3)强化金融支持一-积极开发和利用“速贷通”、“快捷通”、 快易通”等新型金融产品,加强社区金融、小额贷款新路子的探索,逐步缓解创业者的速融资矛盾 。(4)加大对初期创业者的扶持服务 。对从个体工商户新转成的私营盘业,在2年过渡期内可继续实行定期定额纳税 。由同级财政出资,通过招标方式逐步设立小企业记账公司,无偿为个体生产者和营销额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提供代理记帐服务 。(5)提供各种便捷服务 。有关都门通过开展各类创业辅导和培训,向创业者传授创业知识、政策、技能和经验.提高创业本领 。市、县(市、区)劳动和中小企事业管理等部门要为有志于创业的人员设立创业辅导基地,开展定向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