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县现在可以做哪些创业项目 在金堂县创业做什么好( 二 )


2、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的,以及兴办医疗、文化教育、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的,可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免缴有关规费;其他生产性企业减半缴纳费用;
3、在我县兴办生产性项目所用土地,地价可根据情况在基准价基础上优惠10-35%;
4、生产性企业所用土地,可采用出让、年租或折资入股的方式 。其土地使用权和使用用途不变的,不另交土地出让金 。我县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的,以当地当年有关部门依法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作价入股,所获利润可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 。
第七条经审定为高新技术的县外投资项目,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与我县亏损企业合资、合作,包括承包、兼并、技术入股等,需征地进行建设的,属地方征收的建设配套费减半征收,并可缓交1年 。
四、工商登记
第八条为了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制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性质的企业,在不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前提下,工商注册可保留原企业名称 。
第九条凡进入我县的新办企业,不分经济性质一律采取“企业法人直接登记制”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实行先组建企业法人,后向有关部门申办专项许可证 。申办企业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文件:(!)投资者合法资格证明;(2)验资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资格证明;(4)与经营范围的规模相适应的场地使用证明和从业人员名册;(5)投资者签章的企业法人组织章程 。
第十条实行企业法人直接登记制的企业,均可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经营范围自主选择;经营方式自主决定 。允许企业多品种、跨行业经营,充分体现企业的意愿 。
第十一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专业技术的离退休人员,可以申办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的个体、私营企业及股份合作制企业 。
第十二条 外地来我县的暂住无业人员,可凭暂住证和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书向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新办个体、私营企业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 。
五、引进人才
第十三条凡属我县生产需要,自愿来我县企业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费毕业生),以及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都属引进的范围 。
第十四条通过智力支援、聘用等形式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人才,享受合同约定的待遇 。调入的人才,原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养老保险参加全市统筹,关系可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工资由企业根据其贡献和能力或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 。
第十五条凡引进到我县企业的人才,使企业连续两年新增利润(税前)50万元以上或当年新增税利100万元以上的,除按合同规定或按县上政策规定的奖励以外,原户口在我县城区以外的,优先解决进城指标、家属随调及子女入学问题 。引进人才的家属是农村户口的,按国家政策优先解决农转非 。
六、劳动人事
第十六条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自主确定用工数量、用工条件和对象,拟定招工简章报劳动部门审核后,自主招收或委托劳动部门招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同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中方人员,其人事关系等事宜,由政府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在聘用期内,未经董事会或企业决策机构同意,任何单位无权调动 。
七、金融和外汇管理
第十九条我县各家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开户、结算、咨询服务等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