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杭州创业扶持( 二 )


浙江农林大学对大学生创业有何补贴政策,求详解。谢谢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才〔2009〕180号)以及《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9〕114号)精神,设立临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 。为规范创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
一、创业资金的来源
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内创业 。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扶持对象为毕业后五年内的临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以本人名义在临安市内创办企业(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通过杭州人才人事网和杭州人才网检索);
(二)大学生在市内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
对参加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在市内落地转化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资助 。
三、扶持种类及用途
扶持种类包括商业贷款贴息、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并提出申请 。
(一)商业贷款贴息
1.申请人获得银行商业贷款;
2.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
3.对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最高额度为每年1500元;其中对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文化创意类项目的,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4.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含展期) 。
(二)项目无偿资助
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
2.根据项目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及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择优进行无偿资助;
3.对开展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项目,技术成熟已完成研发与小试并进入中试阶段的项目,开展文化产品创作及衍生产品开发、提供专业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等的文化创意项目,以及以知识、信息等为主要生产要素,产品与服务有显著创新性,有特定服务对象与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其它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4.项目无偿资助分为三个等级:2万元、5万元、10万元;
5.资助资金须用于项目实施的研发与生产经营等,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
6.已获得市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创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动漫业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扶持资金 。同一企业申报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2个 。
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 。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学生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填写《临安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贷款合同、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