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知识内容大全( 四 )


12.不准进入非机动车禁驶区 。
13.左转弯时,沿路口中心右侧大转弯,并注意让直行或左转弯的机动车先行 。
14.自行车不得擅自加装动力装置或拼装,道路上严禁无牌无证、改、拼装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老年车通行 。
七、安全驾驶汽车
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 。
1.行车前要检查车辆各部位的技术状况,重点检查汽车的方向盘、刹车、雨刮器、后视镜、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有毛病不能出车 。
2.按规定车道行驶 。
3.严禁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 。
4.不准驶入实施交通安全管制的车道或交通堵塞的路口,不准在人行横道、禁止停车区和禁停路段停车 。
5.不准越中心实线超车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在允许借用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必须确保安全,时速不超过15公里,并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
6.驾驶车辆时,不能吸烟、饮食、闲谈、使用移动电话等其它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 。
7.严禁酒后驾车 。
8.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要配带有效的灭火器具,要按规定使用汽车喇叭和灯光 。
9.严禁超重、超高装运物品 。
10.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 。
11.车辆在经过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放行行人时,必须停车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必须减速避让 。
12.车辆通过没有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支路(中、小街道)车让干路车先行,非公交车让公交车先行,相同方向同类车相遇时,左转弯车让直行或右拐的车先行 。
13.车辆停放应在停车场内规范停放,并关闭电路、拉紧手刹、锁好车门 。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
八、行人注意安全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
2.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先左、右观察后走;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
3.不得横跨翻越道路之间的路栏,要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人行横道、过街通道的,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穿 。
4.不得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不得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护栏 。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
6.在交叉路口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让按放行信号直行或者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7.通过铁路道口,如果遇有道口栏杆关闭,须等候放行,通过无人看管的道口,一定要左右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
九、高速公路安全注意事项
保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
1.严格按照路段要求的车速行驶 。
2.严格按照规定车距行驶 。
3.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
4.严格按照规定将车停在规定停车区 。
5.遇雾天或行车视线不清时,靠右停车;暂不行驶时,驾驶员要离开车辆,要在距车后方50米处放置明显标志 。
6. 严禁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行走 。严禁不经过人行天桥穿越高速公路 。
十、铁路道口安全
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
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灯或道口管理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车辆和行人必须依次靠右停在停车线以外,没有停车线的,停在距最外的钢轨5米以外 。铁路道口的信号灯,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当红灯熄灭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