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说是大部分人都不想看到甚至是遭遇的一种情况, 但是当当事人在遭遇交通事故,甚至被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或财物损伤的也并不要担心,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以及要求赔偿,那么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算?
1、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
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 。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 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
2、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
一般而言,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高些;造成残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低些 。我国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作出规定,更没有上下限 。不过目前我国极个别地区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上限规定,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确有特殊情况的,赔偿数额也不得超过10万元 。
3、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由于各受诉法院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各地区法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差别也很大 。在实务中,各受诉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依据适当补偿、限制原则以及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确定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经济负担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