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孩子收到的压岁钱,父母有没有支配权?( 二 )



王敏进一步解释,《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意思是,家长在管理支配未成年孩子的压岁钱时只能为了孩子的利益,而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否则属于越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被法律允许,此时孩子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这就意味着,在十八岁以前,家长拥有孩子压岁钱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并不意味着父母能用孩子的压岁钱单纯为自己消费。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还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比如打伤他人、损坏他人的玩具等,则应当从其本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父母赔偿。”王敏解释说。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政法声音、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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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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