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赵丽颖肖像维权案终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赵丽颖|赵丽颖肖像维权案终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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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书
近日 , 北京一公司等与赵丽颖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 法院一审认为该公司未经赵丽颖许可 , 擅自在其销售的商品上使用带有赵丽颖肖像的图片 , 行为具有营利性 , 构成了对赵丽颖肖像权的侵犯 , 判决结果为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30万元 。
【赵丽颖|赵丽颖肖像维权案终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对此 , 该被告公司提起上诉 ,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 赵丽颖方答辩称该公司以虚假代言的方式侵犯肖像权 。 二审法院认为 ,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维持原判 , 该案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