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迎来最严格红线( 二 )


大幅度下调能否有效?
【民间借贷迎来最严格红线】一个明确的现状是,目前民间借贷的放贷利率普遍高于15.4%这一上限,以微信九宫格里的微粒贷和支付宝里的借呗做参考,其年利率在长期在15%到18%左右 。
需要关注的是,如此大幅度的下调利率上限是否能真的有效?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士嵇少峰撰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大幅度压降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制度设计,来迅速压降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中国当下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三大制度障碍面前,在中国疆域辽阔、地方经济金融差异过大的现实面前,在小微信用类信贷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面前,一定要保留利率的弹性,用法律规制、司法手段进行强约束,很大可能会使市场失灵、适得其反 。
嵇少峰强调,利率不是矛盾的焦点,供给才是;限制利率是“双刃剑”,一定要审慎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从司法保护角度来看,利率上限的触发条件是产生纠纷且纠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但事实上,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是私下解决,严格的管制可能会推动民间借贷放贷人更多依靠非司法的手段解决纠纷 。
在他看来,民间借贷的综合成本具有很强的隐藏性,利率管制可能会推动放贷人在息费更加不透明、贷后管理方式更加灰色化方面做文章,真实利率更难以监控 。
贺小荣也在发布会上坦言,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也不是越低越好 。利率保护上限过高不仅达不到保护借款人的目的,且存在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
“利率保护 上限过低也可能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借款人在市场上得不 到足够的信贷,信贷供给出现紧缺,加剧资金供需紧张关系 。二是民间借贷从地上转向地下,地下钱庄、影子银行可能更 为活跃 。为补偿法律风险的成本,民间借贷的实际利率可能 进一步走高 。”
贺小荣表示,因此,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维持在 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是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的最大公 约数,更加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低利率红线将加速行业洗牌
民间借贷跟非民间借贷如何区分,是新规中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点 。
最高法强调“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 。”
按照这一定义,处于尴尬定位的是小贷公司,自2005年央行开启小贷公司试点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身份一直不明,并没有纳入发放金融业务许可证的范畴,而是交由地方金融办(局)负责监管 。
在肖飒律师看来,利率红线对于有场景的小贷公司可能影响深远 。在她看来,若电商的消费贷放款主体是网络小贷公司、传统小贷公司,则受到本次利率上限调整的影响,利润空间大幅压缩,甚至有些商业模式基本跑不通,面临巨大挑战 。
但也有行业人士认为,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尚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
相对而言,此前属于民间金融的P2P,转型后成为助贷机构的平台而言,其身份就显得更加明确 。其资金来源是具有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因此就借贷业务本身而言,助贷机构并不会受到直接冲击 。
但是长期来看,中国民间借贷利率的问题,实际影响到的是整个新金融体系 。
在实际业务中,以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代表的新金融机构,服务的重点也是小微和普惠人群,之前其业务依据的利率红线标准也是24%和36% 。因此,利率红线的调整,影响面不止于狭义的民间借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