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元儿童微囊乳钙咀嚼片陷三大质疑( 二 )

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杨安进律师则认为,合生元将糖果取名为“乳钙咀嚼片”,并在产品包装上特别强调其钙的来源和作用,同时在广告宣传中突出“让宝宝爱上吃钙片”,显然,这种宣传方式意欲使消费者把本是作为糖果的食品与具有保健功能的儿童钙片相混淆,从而会导致普遍关心婴幼儿补钙问题的中国父母无法区分是应该给孩子吃真正的补钙保健食品,还是吃合生元的这款其实只是糖果的“钙片”就可以了 。


杨安进认为,合生元的这种做法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

对此,公司澄清公告里并没有对其将糖果当成钙片来宣传销售的行为做任何解释 。合生元公司方先生则如此表示:“乳矿物盐咀嚼片”在QS认证体系里属于糖果大项,但在国家的QS认证体系里,糖果大项下包括了很多不是以糖果命名的食品,如钙片、果冻,要求所有糖果大项下的食品都在包装上标明糖果他认为不合情理 。

质疑三:合生元包装宣传多处打“擦边球”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1条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由此可见,仅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明适用人群 (3岁以上儿童),但并未按照该法的规定特别警示不适宜人群,从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指打“擦边球” 。

此外,该产品的广告宣传语中特别突出了“让宝宝爱上吃钙片”等字语,虽标示了“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并没有醒目话语提醒消费者不适宜婴幼儿食用,也被指“打擦边球” 。

食品专家王丁棉则认为,既然明知不适宜3岁以下的婴幼儿食用,就不应宣传成“宝宝爱吃”的宣传语,这样的宣传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款产品适宜婴幼儿“宝宝”食用,如果婴幼儿“宝宝”误食还易卡住“宝宝”喉咙,造成生命危险 。

杨安进也表示,“虽然合生元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有咀嚼能力的3岁以上儿童字样,但与上述“钙片”的宣传相比,其并未突出标识该危险性,容易让消费者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