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产妇二胎危害( 二 )


1. 对母亲的危害,易患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等疾病;因高龄生育,关节韧带组织弹性差,子宫易出现宫缩无力导致难产;易发生产后感梁及产后贫血;易造成身体衰弱 。
2. 对孩子的危害,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耻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结合部基本已经骨化,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盆腔 。因此,当胎儿产出时容易导致生产困难,致使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大为增加;同时也极容易致胎儿滞留宫内引起胎儿窘迫症 。这种窘迫症对胎儿的威胁性,轻者影响胎儿心脑缺血缺氧,甚至导致不可逆性脑损伤,重者窒息致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