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两自然人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涉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_原题为:深交所对两自然人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涉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摘要【因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深交所对喻悌奇、李连生采取限制交易措施】深交所日前公布两份《限制交易决定书》 , 喻悌奇、李连生在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股票的过程中 , 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 深交所决定 , 从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7日止对喻悌奇、李连生名下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e公司)
【深交所对两自然人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涉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深交所对两自然人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涉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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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两自然人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涉异常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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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日前公布两份《限制交易决定书》 , 李连生在交易“豫金刚石”、“长方集团”股票的过程中 , 喻悌奇在交易“豫金刚石”中 , 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 深交所决定 , 从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7日止对喻悌奇、李连生名下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限制交易决定书》全文如下:
限制交易决定书(李连生)
当事人:李连生 , 身份证号码:350583XXXXXXXXXXXX
经查明 , 2020年1月至9月 , 投资者李连生名下的证券账户在交易深市股票过程中 , 多次出现拉抬股价、大笔连续密集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 。2020年1月20日 , 李连生在交易“海源复材”过程中 , 于09:15:00以6.80元/股的价格申报买入该股2笔合计200.00万股 , 于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全部成交 , 金额1360.00万元 , 占开盘集合竞价期间买入成交的41.33% , 该股开盘上涨10.03% , 构成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2020年9月14日 , 李连生在交易“珈伟新能”过程中 , 于9:51:19至9:51:47以6.35元/股至6.46元/股的价格申报买入该股23笔合计645.00万股 , 成交620.69万股 , 金额4006.47万元 , 构成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 。上述异常交易行为对股票交易价量产生较大影响 , 并可能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 , 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
上述期间 , 李连生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监管部门多次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 。2020年1月20日、9月11日 , 李连生因异常交易行为被出具2次异常交易关注函;2020年9月14日 , 李连生因异常交易行为被出具异常交易警示函 。
李连生自2020年1月以来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本所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 但其仍未改正 , 继续从事异常交易行为 。2020年9月22日 , 李连生在交易“豫金刚石”过程中 , 于9:30:00以5.31元/股的价格申报买入该股8笔合计200.00万股 , 金额1062.00万元 , 构成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在交易“长方集团”过程中 , 于9:53:21至9:53:34以6.64元/股的价格申报买入该股8笔合计218.18万股 , 金额1448.72万元 , 再次构成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 , 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2条第三项 , 属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