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野蛮生长”!基金公司出手了 终止和部分第三方销售机构合作( 二 )


代销合作从粗放走向精细
【告别“野蛮生长”!基金公司出手了 终止和部分第三方销售机构合作】早在几年前,基金公司与第三方代销机构的合作思路是“越多越好”,不少基金公司都签约了数十家第三方销售机构,近乎“野蛮生长”状态 。
然而,运作下来,一些小型第三方机构出现违约事件,不少公司销售量也极低,因此行业内进行明显转向,选择具有销售能力、注重客户体验、合规意识强的第三方销售机构,合作更趋“精细化” 。
上述上海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很多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对其商务团队是以每年新上线多少家基金公司为考核要求,以利于其自身的对外宣传,但事实上并未给基金公司带来新的销量 。以前签署了合作协议以后,如果没有涉及监管方面的违规行为,基金公司也很难将其下线 。即将正式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提高了机构市场化退出可操作性,也给基金公司终止合作提供了依据 。”
他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将给部分第三方销售机构带来挑战,迫使他们进行改革突围,不能再像一前那样仅仅是铺渠道,而应该选择几家公司重点合作,真正带来销量,否则,今后不仅基金公司要终止合作,其自身牌照可能都无法保住 。”
据上述上海基金公司电商部人士观察,目前100多家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两极分化严重,90%的市场份额集中在3~5家销售机构手中,其余100多家机构分享10%的市场份额 。事实上,很多第三方销售机构背后都有一定的股东背景,涉足基金销售业务,更多是出于完善自身在金融领域的布局考虑,并没有指望其产生赚钱效应,未来也可能仅仅是依托股东力量,按照非货币基金保有量要求保住牌照,并非将基金销售作为特别核心的业务领域进行深耕运作 。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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