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老鼠仓”大案!交易近30亿 非法获利1.1亿 女基金经理获刑五年!( 二 )


蒋某2供述称,蒋某在家吃饭时,当自己问女儿蒋某有什么好股票,蒋某就会推荐几只,有少数时候,蒋某会直接跟其说某个或某几个股票好,让其买一点,有时候蒋某在家中将她认为好的股票写在纸条上交给父亲“蒋某2” 。
蒋某的丈夫王某则表示,蒋某任职期间,向自己透露了行业精选基金的股票信息,自己也利用了这些股票信息进行了股票交易,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 。王某获得行业精选基金信息的途径,一是蒋某向蒋某2口头或写在纸上推荐股票,二是蒋某拿回家的基金当日持仓明细及与蒋某交流情况,三是蒋某去外地出差调研后与其交流的信息,王某也曾跟随蒋某去上市公司调研 。
在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王某没有正式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协助其哥哥王某2做股票 。兄弟俩手中可以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有陈某、罗某、杨某、贠白某等人的8个证券账户(即账户组) 。
王某表示,蒋某知道其私下里操作股票,但不知道具体用哪些账户 。2012年年底,其一家三口去美国时,蒋某曾发现其晚上起来操作股票 。
“我平时在家不够谨慎,导致丈夫王某从我这里获利了不少股票的基本面信息,并告诉他大哥炒股获利 。虽然这事我期间并不知情,并且没有主观意愿和获利,但是客观的根源在我身上 。”蒋某供述称 。
但实际上,法院查明,即便从2012年底至蒋某任职期满,账户组与行业精选基金趋同交易金额也达近9亿元,“可见蒋某对于王某利用从其处获取的基金投资信息操作其他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的行为并未予以制止 。”
蒋某自己也供述称,自己会将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丈夫王某有时也会使用该台电脑 。

惊天“老鼠仓”大案!交易近30亿 非法获利1.1亿 女基金经理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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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被拘留
2013年8月,华宝兴业基金发布公告,旗下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蒋某离任 。
此后,蒋某还曾担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案发后,蒋某主动到青岛市公安局投案 。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蒋某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
一审中,蒋某的辩护人辩称,“蒋某与王某在日常生活中交流的主要内容是股票和股市基本面的一些信息,不涉及华宝兴业公司投资和买卖股票的信息,不属于未公开信息” 。
法院审理查明,蒋某日常生活中向其父亲蒋某2推荐股票时,王某在场并与蒋某就推荐股票进行交流;蒋某带回家的基金持仓明细,王某曾进行查看;蒋某为决策基金投资方向到上市公司调研的成果也与王某进行交流、分享 。上述这些信息在华宝兴业公司公开前,均属于未公开信息 。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蒋某等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有关问题的认定函》也证实,蒋某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交易股票的投资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以及黄某等9个涉案证券账户与蒋某所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在股票交易品种及交易时间上存在关联 。
因此,法院认定上述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
此外,法院还认为,账户组在涉案期间,大量的交易行为是利用蒋某管理基金的投资信息而做出 。“账户组在蒋某任职期间与行业精选基金存在大量趋同交易,趋同比例较高,而蒋某任职前和离职后的趋同比例较任职期间明显偏低 。”
2019年6月10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