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债券“结构化发行”第一罚出炉 交易商协会严禁发行人“自融”( 二 )


交易商协会称,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如调查中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操纵市场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劣行为,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
交易商协会严禁发行人“自融”
一般而言,债券结构化发行主要有三种模式:发行人购买资管产品的平层、发行人认购资管产品的劣后、发行人自购债券并质押融资 。后者风险最大,若发行人流动性压力加大,资金链出现断裂,可能先在回购融资中违约,再在债券兑付上违约 。
同日,交易商协会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严禁发行人“自融”(包括直接认购或者通过资管产品间接认购),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打击“结构化发行”违规行为 。
交易商协会要求,发行人不得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发行人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发行人应在《发行方案》中承诺不会发生上述行为,并在《发行情况公告》中确认未发生上述行为 。主承销商、承销商、投资人等不得蓄意协助发行人从事上述行为,如在发行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形,应立即停止相关发行工作,并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
此外,加强“关联方”认购披露,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发行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应进行信息披露 。
在交易所债市,去年12月,上交所发布《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
上交所表示,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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