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过“上市一批、提升一批、纾困一批、重组一批”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 )


四、促进提质增效,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宣传推广,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规范利用各类股债融资工具和分拆上市政策,扩大直接融资,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稳链”“强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积极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实施产业化并购重组,引入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 。制定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托上市平台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吸收合并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 。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 。
五、防范化解风险,着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深入推进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督促金融证券机构严格执行场内外一致性监管标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推动纾困基金、国有资本、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股票质押纾困,尽早将高风险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压降至80%以下 。加大上市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排查化解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但主业竞争性优势突出、经营情况正常的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鼓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达成债券展期等安排,帮助公司度过困难期 。推动支持绩差高风险上市公司依法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实现风险出清 。落实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原则,扎实开展清欠解保工作,严厉查处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请各地和省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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