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原董事长“杀妻”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11年刑期( 二 )


迟至2019年3月21日,葵花药业才在2018年年报中首次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身体伤害,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2019年6月13日,大庆市让湖区检察院以关彦斌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
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关彦斌的刑事责任,同时,他在实施杀人的过程中,是“因(本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检察院建议对其判刑10年至12年 。
2019年12月,此案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 。
关彦斌的辩护人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关彦斌存在杀害张晓兰的动机,同时关彦斌存在精神类疾病,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 。
不过,辩护人的上述意见,全部未被一审法庭采纳 。
2020年7月16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一审宣判,关彦斌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1年 。
双方未达成和解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7月,接近案情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案发后至一审宣判前,关彦斌未能与张晓兰一方达成和解,但二审阶段,双方仍然会为达成和解继续努力 。
2019年4月,张晓兰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当面采访时,对关彦斌提出三点诉求:充分道歉、还原事实、充分赔偿 。
2020年12月,代表关彦斌一方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称,张晓兰方要求其赔偿6亿元人民币,双方才能达成和解;但关彦斌一方只能给出3-4亿元的赔偿 。
而张晓兰一方的人士则向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否认了这一说法,“我们没有提出过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只是要求获得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京同仁堂)30%的股权 。”
南京同仁堂的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于1926年在南京开业,1955年更名为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1957年定名为南京同仁堂制药厂 。1998年,改制组建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7月2日,关玉白持有南京同仁堂45%的股权,关彦明持股35%,红石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20% 。
上述人士表示,二审审理期间,大庆市中院曾征询受害人张晓兰的意见 。张晓兰一方回函表示:原则上要求二审维持原判;如果对方要求和解,是可以考虑、同意谅解的 。但是直到二审宣判,关彦斌一方都没有人与他们直接联系 。
关彦斌一方的人士亦介绍,在二审期间,他们征集到了十余家(位)法医的鉴定意见,认为被害人张晓兰的伤情为“失血性休克,将其鉴定为重伤的根据不足” 。同时,一审判决采纳了不利于关彦斌在精神状态方面的司法鉴定意见,违背证据规则——因为大庆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2019年)7号《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书》认为,关彦斌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出具的(2019)30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则认为,关彦斌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前者 。
但是,无论是上述辩护意见,还是关彦斌的辩护人多次提交的要求二审开庭审理、证人出庭等申请,均没有得到大庆市中院的采纳同意 。
最终,大庆市中院二审未有开庭审理,而是裁决为,维持关彦斌有期徒刑11年的量刑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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