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的契约--潜在收益


哥伦布的契约--潜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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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年,发生了什么事呢?没错,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 。
哥伦布的环球之行来得可不容易啊!此前,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水手,只不过有着一个当航海家的豪情壮志 。当时葡萄牙正试图绕过非洲去印度,但哥伦布认为不必绕过非洲,只要一直向西航行使可到达印度 。
1492年8月,年已41岁的哥伦布终于获得西班牙女王伊丽莎白的支持,带领120人分乘三只小船离开西班牙,开始向西环球航行 。
1492年10月12日,经过30多天的航行,他们终于登上了北美巴哈马群岛中的圣萨尔瓦多岛 。此后,哥伦布又先后三次航行到美洲沿岸,进行了实地考察 。哥伦布成为西方第一个发现美洲新大陆的人 。但他至死都把美洲误认作印度,西印度群岛的名称就是由此而来 。
其实,哥伦布可不是完全无私地做出这种"壮举"的,8年的公关努力,在成功那一刻,哥伦布提出了自己的"开价",他和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订立一个契约:
"国王与王后对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拥有宗主权;哥伦布被封为贵族暨大西洋海军元帅,被准许担任未来所发现的岛屿和陆地的总督,而且这些头衔都将世袭;新发现土地上产品的10%归他所有;他也能参与新土地上所有的商业活动,投资和利润占总额的1/8;而他对前往新大陆经商的船只可以征收10%的税,对自己运往西班牙的货物实行免税 。
这是一个改变了世界面貌的契约 。哥伦布的收获远远超过他此前"浪费"的8年时间成本及其他所有的成本,真可谓一本万利!
但是反观我国的郑和下西洋,他在公元1405至1433年这段短暂的时间,指挥宝船船队,7次英雄式的远航,遍及了中国海与印度洋,从台湾到波斯湾,并远及中国人心目中的黄金国--非洲 。但是,郑和出行前可能与皇帝订立合约吗?非但不能,而且郑和及其一切航海船只均属于皇帝私人所有,是一次政治性私人出巡 。于是他不能发现新大陆,世界经济史上有哥伦布,但没有郑和,尽管后者下西洋的规模可以称得上亘古未有 。
【哥伦布的契约--潜在收益】在市场经济时代,任何经济行为的展开都必须符合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原则" 。当然,贸易的利益,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维度,政治、军事、文化等利益也是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专家指点:经济利益是任何其他利益的基础和先导 。只有巨大的预期收益,才会有惊人的投入,才会创造出惊天动地的壮举 。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当你的行为具有利益的眼光,符合"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的经济学原则之时,你的行为才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这样的行为也才是最符合经济原则的行为 。